招生对象:有志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,从事心理咨询职业的人士;有志于掌握识人、育人、用人相关心理学知识的职业人士;有志于认识自我、开发潜能、成功人生的人士;有志于优化性格、完善自我、幸福人生的人士
教学承诺:培训合格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证书(CETTIC证书),并可由此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,合格者获“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”
心理咨询师二级申报条件: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)
① 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;
② 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硕士学位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 书者;
③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④凡具有心理 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。
心理咨询师三级申报条件: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)
①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;
②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的学生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③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学习内容:
理论知识:基础心理学、社会心理学、发展心理学、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、心理测量学、咨询心理学、职业道德与法律。
技能知识:心理诊断技能、心理咨询技能、心理测验技能。
操作技能:心理诊断训练、心理咨询训练、心理测验训练、个人成长训练。
见习:咨询现场观摩、案例讨论、专题讲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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